速看!滁州多人拒交物业费,法院最新判决...发表时间:2024-05-29 08:56 ▲庭审现场 近日,明光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4起物业纠纷案。 一案中,陈某巧因房屋漏水物业公司未及时处理,加上不满停车位少,监控损坏等原因,自2019年7月以来拒绝缴纳物业费用合计3628元,物业公司将其诉至法院要求补齐物业费并按照日千分之三缴纳物业费违约金共计9931.7元。 另一起案件中,赵某青因不满物业公司收取电梯费,加之交房时门锁损坏导致家中物品丢失,拒绝缴纳2022年6月至2024年5月物业费1992.4元,物业公司起诉要求赵某青支付物业费、电梯费、违约金合计3026.22元。 第三起案件中,物业公司起诉张某帅要求支付2020年7月至2024年7月物业费5408元,张某帅认为其常年不在家,请求减免部分费用。 第四起案件中,庭前经法官释法明理,原告解决被告烟囱倒烟问题后,被告主动缴付费用,原告同意庭前撤诉。 ▲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法官结合案情,围绕案件争议焦点,组织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庭审重点突出、有条不紊、程序规范。旁听人员聚精会神地关注庭审的每一个环节,切身体会到审判程序的公正和严谨。据悉一起案件被告当庭履行,一起案件当庭宣判,另一起案件将择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