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市本级备案存量房经纪机构名单的公告发表时间:2024-06-28 08:06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行业管理,提高经纪行业服务质量,促进经纪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市本级(含琅琊区、南谯区、经开区、苏滁高新区)已备案的存量房经纪机构进行梳理,现将备案的存量房经纪机构进行公示(见附件,排名不分先后)。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更新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信息。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醒广大市民,要增强合同意识、风险意识和法律维权意识。请广大市民审慎选择经纪(中介)机构,防范交易风险,切勿委托未备案房地产经纪(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切勿轻信口头承诺,以便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2024年6月20日 |